信念校準:因犯錯而罪責自己,本身就是最大的錯誤
- ibeitilano

- 2025年8月14日
- 讀畢需時 3 分鐘
已更新:2025年10月3日

罪與罰真的能服務我自己嗎?
最近覺察到我在工作乃至生活仍有一種如影隨形、幽微的被壓迫與緊繃感,我靜心後意識到老朋友-罪惡感又出現了。我仍判自己有罪,仍覺得自己有所不足、不夠努力,沒有按照計畫行動以完成我自己的期待,細數生活各方面種種,各種落後、延宕,竟沒有讓自己完全滿意的部分。
我試著放過自己,告訴自己我要理解自己的苦衷,我就是疲倦無力,我就是壓力大,我不是故意要扯自己後腿的,但行不通,目前的我無法徹底說服自己我無罪。
我仍覺得我有罪,我因為感受到不足、不值而沒辦法放鬆、放下,我動彈不得、效率緩慢,沒辦法讓事情順利進行,我辜負了自己的期許,我阻礙自己獲得幸福,我對不起自己……咦??所以我如此痛苦,甚至覺得自己該受到懲罰,原來自己才是那個苦主、債主和法官嗎?那我能否對自己高抬貴手,原諒自己,判自己無罪,放自己一馬呢?
我為什麼又非要幫自己定罪不可呢?百思不得其解,抽牌來協助我自己釐清思緒,出現了聖杯十-為了所有人的幸福著想,我得懲罰自己。這猛然讓我想起了我前幾天的夢境。
夢中我把一位小弟弟從舒適的床上叫起來,旁邊有其他人在一旁熟睡。我本來想打算讓他睡的,結果想起剛剛某件犯罪事件他成為幫凶,那他就不能睡這,因為我認為讓他過太爽對其他人不公平。我也跟他挑明緣由,小弟弟也坦承罪行。然後我帶他到地下室,一個比較不舒服的陰暗空間,但我主動幫他整理床鋪,心想著希望盡量讓他可以睡在乾淨舒服的床上。
那個小弟弟就是我本人啊啊啊啊。
「我犯了錯就是應該要被處罰呀,大家都是這樣評價、審判的,我憑什麼例外呢?如果我犯了錯,當作沒事一樣過爽爽的是可以的嗎?我不需要背負什麼嗎?我不需要負責嗎?我不需要有用嗎?我不需要像他們一樣努力用力辛苦工作生活嗎?為什麼我這麼沒用,無法讓大家都滿意呢?我不想被討厭。」
事實上我明白我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滿意,我只能做我自己,只能讓我自己滿意。那我的責任是什麼呢?就是用心感受宇宙給我的愛,服務自己,滿意自己,愛爆自己,體驗身為人類的快樂,讓自己不虛此行。那這樣看來罪責自己,本身就最大的錯誤、最大的罪。
罪咎只是在跟自己賭氣,根本無法服務自己,因此罪咎才是最無用的事;
罪咎使自己受罰停滯,阻止自己實現人生使命,才是最不負責任的事。
我願意放下批判,這就是做有用的事;
我願意原諒自己,這就是負責。
原諒自己,才能真正服務自己,才能真心記住教訓,並把這個教訓妥善地運用到未來。想通了這一點,我便徹底地放下與原諒自己了。何況細細推敲,那些「錯誤」或「罪惡」,其實只是套用某些負面信念框架下的產物而已,在神的眼中沒有所謂的錯誤或罪惡,有的只是不斷探索與嘗試,並發現和確認一些不能服務自己的方式與選項而已。
我願意放下狹隘的觀點,不能服務我的律法準則,允許自己持續探索嘗試這個寬廣自由的世界。說來莞爾,神既然在我之內,批判自己,豈不是批判神?為自己定罪,豈不是為神定罪?我願意理解、允許並敬重自己的任何情緒、想法、選擇和行為。
真正的原諒、寬恕,來自於理解任何人事物都不會阻止自己實現願望,獲得幸福快樂,包括我自己。我是無罪的,我允許自己幸福快樂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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